作为国家审计永恒主题的财政审计,理当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着眼,充当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守护神”。
其一,要着力加强财政资金预算分配的审计。审计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监督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以财政资金分配为导向,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重点,引导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着眼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农业与环保资金的投入;着眼于城市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着眼于社会稳定发展,加强社保、就业、医疗、教育和住房等资金的投入。审计机关既要监督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根据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原则,同步同口径安排预算支出资金,又要保证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加大对掌管财政资金再次分配权的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以保障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用款单位。
其二,要着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审计。审计机关在加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同时,要重点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宏观分析,注意查找管理、制度、政策、体制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和政策,为构建和谐社会消除障碍提供有力的支持。在预算资金分配制度上,要监督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增加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逐步建立起用因素法代替基数法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的预算分配制度等;在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上,要积极探索出科学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使用制度,大力推行专项资金拨付单位实行报账制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全过程的监督,从资金决策的科学性、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质量保证到建设项目预决算制度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在监督制约制度上,建立起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个环节各自相对独立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决算(草案)审签制度。
其三,要着力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审计机关一方面要加强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揭露和严肃查处侵占挪用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行为,促进预算单位加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科学管理财政资金的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资金的效益性审计,关注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和支出效果,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分析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此,一要注重政府投资效益,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必审制度。检查政府投资决策和规划的科学性,减少投资上的盲目跟风和重复建设;检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减少投资中的损失浪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各项投资尽快地产生实效;二要关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科学评价专项资金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效益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揭示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中的问题,总结成功的经验,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三要根据党委政府要求和宏观管理的需要,对一些特定的重大项目开展专门绩效评估,客观公正、科学完整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舒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