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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审计局一项审计核减政府奖励资金123万元 |
| 【字体:大 中 小】【2009-7-28】 【作者/来源 金寨县审计局】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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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为促进工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制定专项奖励措施,鼓励发展工业和民营企业。以往促进工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审核确认都是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2008年度的促进工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审核确认有县政府直接安排审计局进行审核确认。今年初,县审计局对2008年度全县促进工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进行了认真核实,核实奖励金额259.85万元,比县工业发展改革责任组办公室报审奖励金额382.91万元,核减了123.06万元。 日前,金寨县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全县促进工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9年起,全县促进工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审核确认工作由县审计局负责审核确认。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在次年元月底前将全县规模企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及国、地税入库情况抄送县审计局。凡符合规定奖励范围的企业,由县经委负责通知企业,在次年元月底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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